白彤东教授6月1日在《联合早报·言论》发表文章《过度民主的暴政:儒家的答案》指出 ,现代民主可能滑向“过度民主”,而儒家可提供一种结合民意表达与贤能治理的方案。这一问题意识值得重视。民主确有缺陷,选民可能短视,政党可能迎合情绪,公共讨论也可能被民粹化。但若因此认为民主的弊端可以主要依靠儒家贤能政治解决,恐怕仍须谨慎。
儒家并非与现代政治文明天然冲突。相反,儒家思想中有许多值得现代社会吸收的价值。首先,“仁者爱人”与现代人权思想有相通之处。《孟子·梁惠王下》中,齐宣王问:“臣弑其君,可乎?”孟子回答:“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这段话的重要意义在于,君主并不因拥有君位就天然具有不可挑战的正当性。若统治者残害仁义、戕害人民,他便不再是正当的君主,而只是“一夫”。这体现出儒家并不承认绝对权力,而是把人的生命、仁义和公共正当性置于权位之上。
其次,儒家关于“各司其职”的秩序思想,也不应简单等同于等级压迫。传统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若被理解为单向服从,当然与现代平等观念冲突,但若从责任伦理理解,它首先要求居上位者正己尽责。君正而后臣正,父正而后子正,夫正而后妇正。秩序的基础不应是任意支配,而应是角色、责任与义务的对应。《周礼·冬官考工记》所说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各有其职,也体现社会分工与责任安排。放在现代语境中,这与契约精神、职业伦理和制度分工并非完全异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