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蒋方舟和贾浅浅学术伦理问题曝光,不仅这两位知识女性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学术研究的伦理问题也再度成为关注重点。毕竟,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即使不说神圣无比,也必须有相应的严格要求。学术产品如果大量充斥假冒伪劣,不仅浪费资源,对学术生态和整个社会价值的长远伤害,肯定是巨大的。

笔者的学术启蒙是来到美国读研究生以后才算正式开始。迄今为止,也有几本英文学术专著出版。虽然水平有限,但在基本学术伦理上自认严格自律,并无差池。记得刚到美国时,有一门研究生课,教授就专门介绍注释的规范做法,如何在数据库里查找文献,如何引述和转述。在多年的学术实践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数据必须注明,但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只要言之有据也是毫不含糊,已经习以为常。在作为作者和匿名同行评审打交道,以及自己担任英文期刊论文匿名评审的长期过程中,也一再积累相应经验,如可以直接引用原始资料,就不要通过二手资料去转引,不断审视论文中的资料和观点来源,是否都有清晰的交代。

反思之下,笔者认为,在美国的学术环境中,尽管学生和学者也不可能完全禁绝抄袭,但至少在抄袭(plagiarism)、直接引用(direct quotation)、转述(paraphrasing)的定义,交代来源的重要性方面,学生时代就一再学习直到完全内化,同时在如何防止抄袭和作弊上,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大学的学术伦理委员会(一般称为荣誉委员会,因为事关个人荣誉)。因此,确实可以说,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尊重他人的已有贡献,是英文教育界和学术界习以为常的共识,也是类似丑闻较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