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初之所以会走上加利谷山,是因为一份工作,一份看起来不太单调沉闷的工作。那时广播电视台是文化部属下的部门,每一个职位的薪金都有固定的晋升阶梯,我的起薪是610元,第二年增加至635元。
工作了几十年从没去研究广播的使命是什么,直到最近参与一项编辑工作,发现前新闻及艺术部部长杨荣文所撰写的序言中提到广播事业的使命是:To inform, to educate, to entertain,即传播讯息,教育大众,提供娱乐。精简扼要的使命定义出自1920年代英国的黎德(John Reith)勋爵,他是英国广播公司BBC的第一任总干事。新加坡广播事业早期都以BBC为学习楷模,因此使命定义也就照搬不误。
广播事业的三项使命当中,传播讯息属于新闻和时事的范畴,提供娱乐则是综艺和戏剧的责任。至于教育大众,到了70年代,学校体制健全,把宣导主题穿插在情节中的节目不少,但单纯的教育节目从缺。因此,当我看到广播界前辈黄木樨大姐在1997年写的一篇文章《谈谈早年的学校广播》时,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