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煜: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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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7日《联合早报》刊登了黄向京的报道《地契说国情道家事》,介绍本地摄影家兼收藏家蔡斯民的“地契”展览,一眼看到熟悉的地契,真是又惊又喜,没想到本地还有这样的收藏!第一时间传简讯给她:“外国人在华地权研究是我的主业!”渴望了解蔡先生的收藏中是否有闽粤两省华侨华人产业的契约。

地契,特别是厦门房地产的契约,是我在研究鼓浪屿公共租界时的重要切入点。鼓浪屿精彩纷呈的华侨建筑背后,决定其城市发展的是外国人在华地权的确立。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满清被迫开放五口通商,外国人得以在华居留贸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之下,永租制度是华洋势力较量与妥协的产物,外国人可以在华购置房地产,其土地权益受到契约的保护。较不为人知的是,地契的明文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土地再开发,从而影响城市空间的发展。

厦门作为中国最早的口岸城市之一,自1850年代起,鼓浪屿便成为外国人的聚居地,1903年鼓浪屿开辟为公共租界,与上海公共租界一起,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仅有的两个非单一殖民势力所管辖的租界。清末民初闽南乡间不靖,富裕的闽侨纷纷在鼓浪屿置产安顿家人,例如林路家族、林庆年家族等。林文庆博士1908年与殷碧霞结婚后,亦在鼓浪屿大量购置地产,其中最有名的是笔山路5号,1921年他受陈嘉庚之邀执掌厦门大学,居住在这座可以俯瞰鹭江的自建宅邸里。不少闽侨亦在厦门开办实业购置地产作为投资,近代厦门有相当数量的房地产为华侨华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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