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几年后的今天,如果刻意想,脑中尚存他的音容片断,即便模糊。黝黑的中等身材,说话粗俗,异常粗糙的脸庞,一副电视剧里一看就想当然尔是反派的尊容。我记不起他的名字。不对!应该说我根本就不曾记住他的名字。在我的记忆中,他的代号是1-2-3。
当年本来存有一笔钱准备买房结婚,关键时刻,迂腐地以“江湖救急”为美德,把钱悉数借了出去。说好两周的归还期逾成遥遥无期,我一下子坠落回无产原点,只能租房完婚。中介朋友引见,四房式组屋,屋主锁一卧房不住,成套急租,条件是现金预付一年租金。租约明显存在风险,可拮据又逢燃眉的我也只能当机立断冒险了。付屋主现金的时候,他在我手写的字据上涂了1-2-3签收。我有异议。他就出示银行本子为证,那上面他的签名式,竟然是1-2-3不假。
入住后,再没有1-2-3的消息。我成了他的替身犹如困兽。三不五时就有讨债的上门,而且都选在夜半三更。俗话说:平身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做不做亏心事,和惊不惊没直接关系;久不久就有人夜半来擂门的日子,会不会担惊受怕,你过过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