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出于爱好一半为“应付专栏”,经年累月,余云无意间竟累积建构起一本钩沉东西方书写的丰饶南洋词典。
如果不是孝忠主动,我们很可能看不到余云这套文集《如果我变成一朵鸡蛋花》和《在南洋小城荡来荡去》。记得她曾抗拒以自己常常“急救章”的专栏出书。2003年专栏结集《看见》乃报社主催,她无可奈何自嘲为“多余之书”。
幸好书出了,两本一套,做得颇有新意,封面封底设计精美,采用本区域气候经典配色——“金灿灿的阳光与墨绿色的空气”,随意摆在书店或南洋哪个角落都好看。
余云专栏我大多看过,而文集集中精选南洋主题重新编排,由“点”到“线”构成“面”,有了厚度与深度。
凡在前人文本中看到“新加坡”或“南洋”的蛛丝马迹,来自上海,在新30年的余云都会兴奋地挖掘出来。谁会像她那么在意曾有什么作家艺术家名人从我们这条街上走过,在这里住过又留下什么?她以文学之眼从历史典故里找到此地与自己绵远悠久的关系,找到越多“理由”欢喜越深。虽然我觉得她对南洋的热爱,其实更多出于个人性情与这方热土的契合。知识分子的理想主义在她血液里涌动,这或许源自她受的教育,两本书里痕迹处处,但她性格深处却是豁达从容自然无为的,在单纯本真懒慵闲散的南洋炎热里,看鸡蛋花飘落,雨林藤树交缠,就会感觉幸福。
谁会像她上路时带着书,站在一众优秀有影响力的大作家肩膀上来看南洋?当年我留学伦敦也发现欧洲同学都比我了解东南亚。赫塞、毛姆、康拉德、格林、奥威尔、杜拉斯、保罗索鲁……她意识到在“他者”的东方猎奇和欧洲中心的偏见盲点之外,文学大家更多是从复杂人性去看南洋人事物。在《杜拉斯的湄公河》中她写:“出生地的这条河主宰了她的一生,杜拉斯的身体里流着湄公河——她们混合难分”,原始又文学的生命之河,岂是殖民后殖民理论所能概括?
不仅西方,我们也从书里看到中国作家刘呐鸥、徐志摩、张资平如何将南洋塑造为“化外之地”“情欲之花绽放的妖丽花园”,还有张爱玲的“红玫瑰”,董桥的老南洋,村上春树的老挝,陈加昌的西贡……无不丰富了这片土壤的内蕴。一半出于爱好一半为“应付专栏”,经年累月,余云无意间竟累积建构起一本钩沉东西方书写的丰饶南洋词典。
同事加朋友,我和余云一同走过东南亚不少城镇乡村。采访中结识的陈加昌太太看了《今夜留在西贡》,猜出“N”是我。其实我在《在南洋小城荡来荡去》里“出镜率”奇高,熟友认出“J”、“H”也都是我。何止如此,她笔下的“饭友”“友人”“旅伴”“同伴”很多时候也是我。余云阅历丰富素养深,人脉也广,聚会吃饭拉上我,她的朋友就成了我的朋友,她路上遇到的人与事,饭桌上听来的故事,我常是“见证者”,看这套书自有他人没有的亲近感。
重读《那一个热带的冷冬之夜》,我嗤的笑出声——2007年初,我们在从河内到顺化的13小时夜行巴士上竟差点“冻死”,惊心动魄。她形容我“用披巾把头脸包得像个穆斯林女人”,而她呢,冻得将双足插进Miu Miu皮包内取暖。破车半途停下,摊档上泥鳅粥热腾腾,我猛吞几口,她忐忑不敢伸勺。经历一切的同时,她以戏剧之眼捕捉周围动静,日后勾勒出灵活灵现一出“境遇剧”。
我们在路上疯疯癫癫,学峇厘女子耳廓边插朵“高更花”(鸡蛋花)。我上班写稿累,一上路就不想动笔,余云偶尔会认真做笔记。2003年去老挝玩八天,我们脑力激荡出13个专栏与一本报道文学《琅勃拉邦33个法国人的故事》的构思。专栏题目谁更有感觉谁认领,一一写出,书的设想因工作繁忙牺牲,我只写了其中一位的故事:《在寮国琅勃拉邦小镇,法国博士找到爱情》刊在报上。旅程结束她思绪仍翩翩,《老挝情人》构思启发自湄公河边法国大象餐馆黝黑英俊的侍应生Twin。朋友们催促已退休的余云赶快写南洋题材小说。
上个冬天,余云在多伦多写着雪的百态,冰的声音,也在手机朋友群里嘱咐,有谁再去马国金宝小镇请代买12年的金花六堡,可2018年她的《在金宝喝金花六堡》一出,金花六堡茶就已被人买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