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他是在一个寂静的午后,由一位相识的,已过古稀之年还热心地活跃于社区基层的老者领着来我事务所。我那时的事务所在店屋二楼,要爬一道二十几级的楼梯。老者气定神闲,比老者年轻至少十年的他,倒是上气接不到下气。他体胖,面带倦容,前臂有动过手术的遗疤,短裤下两条腿青筋浮现,穿拖鞋的脚板也见水肿。直觉告诉我,他健康已出状况。
老者寒暄引介,简略道明来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皱了的纸,递给我说:你多隆斗脚手(方言:帮忙)!老者从旁助力:是艰苦人,你这个专业的一定能帮上忙。我接过纸一看,是官方的执法通告。
他原来在罗拔士巷一家无牌夜宿当看更,他的雇主是租户,拖欠租金跑了,业主干脆就把他升级当是租户。他接手后没多久,就碰到执法人员上门临检。依法给了他通告,限期让他依程序申请准证,否则就得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