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彬:黑暗处

(梁海彬摄)
(梁海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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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黑暗有太多的恐惧,渴望光明,亦是人之常情。然我们对光的痴迷,却总教我想起飞蛾扑火的不由自主。

十字路口起了一栋古怪高楼,有着LED显示屏,吸引行人的目光。总有人们在等着过马路时,举起手机去拍那高清大屏幕。大屏幕也没在播放什么特别内容,不外乎推销商品、推销电影。

大屏幕在白天时已颇吸睛,到了夜里更甚,光芒四射,五光十色,叫人无法不去注视它,也把附近几条街皆笼罩在变幻不定的灯光下。车辆在五彩缤纷的十字路口穿梭,行人脸上也有颜色变换,过马路时皆七情上面。

那栋古怪高楼旁的另一栋大楼,后来也装上了崭新LED显示屏,也播放高清画面,也色泽鲜明,也光彩夺目,也推销商品、推销电影。过马路这回事,不再单纯直接,两个大屏幕为方圆百里的行人们进行视觉轰炸,十字路口笼罩在急速变化的光影颜色之中,相比之下,红绿灯显得昏暗,路上穿梭的车辆皆朦胧如影;车灯、街灯、四周商店及小吃店所发出的灯光,使得此处之十字路口灯影闪烁。大屏幕上每一次变动的画面,都在狠狠拉扯行人们的目光,人人眼神涣散,行动也慢了下来,车辆速度不减,想是希望快快脱离这片令人眼花缭乱的是非之地。

吾族已习惯屏幕与光亮,却也未必是自手机或电视或电影的发明开始。我想像在远古的从前,当人类祖先终于懂得控制火时,他们一定夜夜燃起火堆,为了凝视跳跃的火光。那种被光亮与温热笼罩的温暖和慰藉,烙印在人类集体记忆深处,这应能解释我们如今为何会对发光不熄的屏幕如此难以自拔吧?嗯,把我们对科技和灯光的依赖,一股脑儿都怪罪在祖先头上,是否又合理了?

曾经游玩过怡保的椰壳洞,在那里跟随向导在九曲十八弯的洞穴中穿梭游走,或爬或钻,或行走或涉水,到了某一处,只见洞内空旷舒服,向导要求我们席地而坐,并关掉所有的手电筒。“在黑暗中,好好感受一番。”那位向导长发飘逸,帅气地说:“每次来到这里,我都会叫大家做同样的事:关掉灯源,打开感官。”

于是一行人关掉了手电筒,在黑暗中,我把手掌放在鼻前,又左右转头,果真是一物不见,目中无人吖。如此静静坐着,与众人共享那么一刻独特的黑暗体验,浑身变得敏感,眼睛得以放假。洞中十分通风沁凉,叫人即使在黑暗中也心旷神怡,黑暗也能是叫人感觉舒适之所在。

我们对黑暗有太多的恐惧,渴望光明,亦是人之常情。然我们对光的痴迷,却总教我想起飞蛾扑火的不由自主。大学时期,为了赶作业,往往会熬夜,每每关掉电脑以后,总会走到窗前,默默注视那一片虚无,任眼神投射到远方的黑色天际游荡。岛国光害严重,肉眼难以穿过城市上空的光层眺望星辰,但那黑漆漆一片夜幕,恰恰有了供双眼喘息的机会。

在电脑上工作,在手机上玩乐,上街时亦有大大小小的屏幕宣传各式各样的东西,回家以前,踏进电梯,里头竟也有屏幕,在小小的空间里重复闪烁。怎么几秒钟的电梯行程也需要乘客看屏幕呢?说不定是为了让同搭电梯的陌生人不会感觉尴尬吧。

光亮太甚,也会期待黑暗,如何为自己制造一点黑暗的空间,任自己随时可以钻入其中,稍作休憩?在黑暗里,伸手不见五指,可以偷闲,可以闲思,可以自娱自乐,可以感觉闷,可以重拾一点和“自己”相处的机会,可以胡思乱想于是也就可以重获一点点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就可以发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就可以再次体会自己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微妙感受。

难怪总会在夜的海滩或公园,看见独自坐着的人,对着整片夜空,却是背影悠然。在这座发亮得刺眼的城市里,他们应是在难能可贵的黑暗中稍作休憩。在那里,他们得以选择想看什么,或不看什么,其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曾在某处见到商场外的大屏幕罢工,背景一片漆黑,想来屏幕不时也需要一点黑色空间。倘若你真没有置身黑暗空间的余裕,不妨直接合上双眼,此乃方便法门,且随时皆可进行,双眼必然会感激你的。当然,不要忽然在十字路口合眼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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