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三:房地产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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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雅·北山之什·北山》明言 :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也许就是大部分华人的基因,无论如何都要拥有一套房地产,当然若条件允许则越多越好。这个基因和老外租房过日子的习惯有很大的区别。

我要说的房地产是指住宅而非工业用途的物业,在新加坡购房地产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地契,基本上有永久地契,999年地契,99年地契。香港和新加坡都采用普通法,但香港房地产的永久地契少之又少,999年倒有一些,都集中在香港岛的中产阶层区,还有一些地是批给犹太人的,地契为75+75,在1984年后到1997回归前批出来的地契都只到2047年,回归后批出来的地则是以批出日期加50年为准。

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充满学问,基本上没有人会问有关地契这个问题,因为香港的小宪法,也就是基本法,第七条写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第五条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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