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历山大路转入东陵路,停第一个交通灯,看到右方沿路的油站后边,有一栋四层公寓,立在小山坡上。公寓外观平平无奇,虽然维护得还算到位,仍然掩不了25年岁月的留痕。我几乎一定会想起设计建造那栋建筑的一番非典型经历。
当年接了案子,按例先调查地块的资料。立在原地是一栋独立式老房子,由东陵路东向支路——贾维斯路入户。房子占地由四个地块组成,房子立在其中最大的地块1,其地界四周皆不傍路;车子从路上驶入要经过地块2;地块3与地块4沿路并列,把地块1与道路完全隔开。客户说:四块地都在他名下,他一家住在那里快20年了,打算重新发展成公寓。
彻查地契时大吃一惊:除了地块1,其他三块并非客户所属。地块2是国家土地,地块3和4业主另有其人。客户实名拥有的是块“老挝地”,出入无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