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打开我家信箱,里面一份16开本的厚实信封占据了显眼位置,我和身旁的妻子看见,相视一笑:会馆的信又来了!

我们千禧年前后搬进目前的组屋,已经住了20多年。一开始,搬迁后几个月内,我们的信箱收到许多寄给前男屋主的信件(不知为何好像没有前女屋主的),就打电话通知他来取。少数几次无关紧要的邮件,他会吩咐我们代为丢弃。后来渐渐的,我们信箱里寄给他的信件少了,几乎无了。

我说“几乎”,是因为始终还有“一封”封面写着前男屋主姓名的信件不时出现在信箱里,看信封的印刷标记,它寄自某宗乡会馆,通常是16开本的大信封,塞得饱满——想来前男屋主是会员,他告诉我们,大信封属于予以丢弃之类。奇怪的是,人家对他却不离不弃。这不,从那时到如今,20多年过去,这事尚未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