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
星云大师说:分享故事:有个人碌碌无为,穷困潦倒。一天夜里,他觉得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就来到一处悬崖边,准备跳崖自尽。自尽前他大哭,细数自己种种遭遇和挫折。崖边岩上生有一棵低矮的树,听到男子的种种经历,也流下眼泪。男子见树流泪,就问道:“难道你同我有相同的不幸吗?” 树说:“我应该是世上最苦命的树了。你看我,生在岩石缝隙之间终年营养不足,环境又恶劣,我的枝干不得伸展,形貌生得丑陋;根基浅薄,又使我风来欲坠,看我似坚强无比,其实生不如死呀!”
男子不禁与树同病相怜,就对树说:“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苟活于世,不如随我一同赴死吧!” 树说:“我死倒是极其容易,但这崖边便再无其他树了,所以不能死呀。” 男子不解,树接着说:“你看我头上这个鸟巢没有?此巢为两只喜雀所筑,一直以来,它们在这里栖息生活,繁衍后代。我要是不在了,两只喜雀要怎么办?” 男子听了忽有所悟,就从悬崖边退了回去。
·损失
轻生,是一个人对自己生命所做的最大伤害,同时也将造成对家人及社会难以估计的损失。华人有句话说“好死不如歹活”,但是有些人觉得自己活得没有意思,所以想要自我了断。他认为这么做又不会伤害到别人,哪有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呢?
其实,在佛教看来,自杀就是杀生,是不道德的行为,佛法不允许人自杀。因为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这具血肉之躯,最初是由父母结合而生养,并且从社会接受种种所需得以茁壮、成长。生命的完成是社会大众的众缘所成就,当然也应该回报于社会大众,因此每个人都有义务使自己活得幸福、有意义,没有权力毁灭任何的生命。
·不义
希腊三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斯多德,他们都反对自杀。前二者是从信仰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的生命属于诸神,没有神的谕令,人不可以自杀;而亚里斯多德则是出于社会伦理学的考虑,在他看来,自杀是加诸于社会的一种不义行为,而且常常反映出当事人在道德上的缺乏自制。
而依照神学家赫宁的观点,出于自私的动机或不道德的杀害自己,才叫“自杀”。例如有的人因为经济窘困、久病不癒,或因一时承受不了重大打击而以自杀来逃避责任,却把问题留给人间、留给他人来承受,这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更应谴责的是,现在有些人不但自己自杀,还要别人与他同归于尽,父母带着儿女一起死,或者情侣双双殉情,这样的行为,令人难以同情。人在有轻生念头时,可以想想在悬崖边的树,可以想想蝼蚁尚且偷生,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结束,或是因此又牵连、伤害到别人的生命,这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