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卓尔书店的赏诗品酒讲座——“诗和酒的N次方”中言及:在周武王分封天下那会儿,“家”和“国”分别是指大夫和诸侯的封地,因此“家”并不是小国政要们和网络译文中误以为的“Family”。第一代的领袖因为迷信《大学》所谓的“治国必先齐其家”,进而让“从政者必须先结婚”成了一条潜规则,尽管无可厚非,但却未必是儒家的本义。虽然如此,小国政府所坚持推行的亲家庭政策,始终被我视为全球华人地区中,把儒家思想贯彻得最好的地方!法外而儒内,这在历史上都算得上是绝无仅有的了。

讲座从周武王分封天下,聊到了武王伐纣的年份。我初中读书那会儿,历史教科书都采用范文澜、齐思和诸先生所说的公元前1066年,和现行的1046BC相差了二十年。其实,由梁启超先生提出、并获得郭沫若先生认可的1027BC;唐兰先生的1075BC;章鸿钊先生的1055BC等等说法,从西汉刘歆父子提出了1022BC以降,两千年来竟累计多达四十几种不同意见!从时间跨度上来说,最早的1130BC和最晚的1018BC,那可是相差了整整112年呢!之所以后来定为1046BC,是因为1976年出土的青铜簋,上有铭文说一位叫“利”的太史(即后世的钦天监),成功预言“岁鼎”(即岁星当空、岁星中天或岁星冲日)的异象之日,实乃王师得胜的吉祥征兆云云,促使美国汉学家班大为(David William Pankenier)拼了命也要从天文数据中查找记录,并最早于1982年确定了中国北方只有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才能观测到木星亮丽一整夜的天文现象。

常常我都在想:集星象、历法、数学、文学和史学于一身的太史(令),会否因为文学渲染的必要而夸大、甚至假造了某些吉祥有利或凶险不利的天象?若真如此,班大为教授的努力求证,会否“所托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