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作家节的缘故,上期本栏插播了一段小“广告”——由我主讲的诗歌晚会“诗和酒的N次方”,以至于球友们接二连三地追问:《斗胆闯关》怎么不见Part 2?(“Part 2”是乒乓群“夜宵好料”的昵称。)
真是万分抱歉,老头没按约定在“上回”分解看官们欲知的后事,恐有“失信”之嫌,罪责皆在我,绝绝对对与人无尤。
话接上上回,妻和我在邻国实施“车辆入境许可证”(Vehicle Entry Permit,简称VEP)的第六天,居然在没有申请并张贴VEP贴条的情况下,顺顺利利过关了!之所以大胆“豪赌”这么一小把,皆因寡民小国陆路交通管理局的资料显示:全国97.2万辆各类车子中,仅有区区的6万台注册了VEP!如果邻国政府强制执行这项“要命”的政策,“没命”的恐怕是极度依赖小国买客来维持生计的马国众多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