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第一次去美国,从新加坡到目的地休士顿,辗转花了近30个小时。一踏出机场,初春傍晚的微寒迎面来袭,全身筋骨仿佛就要溃散了。

康若蕾,一个美国超妙龄女子,在新加坡萍水相逢的合作伙伴,依约来接机。一见面就非得要我感受到他乡遇故知似的,热情地给我一个叫我措手不及的拥抱。她一边帮我把行李拉上车,一边说约了她的闺蜜们一起晚饭,顺便当给我洗尘。

墨西哥餐馆里康若蕾的两位闺蜜早到了。一位戴着白边橄榄形眼镜,穿着朴素得有点乡土味,说话娇声细气的是美术教师A君;另一位打扮得时尚花俏,言语豪放的是平面设计师B君。一轮介绍后,三位同龄美国女子,久别重逢似的,不停地又说又笑,操的是带有独特口音的德州牛仔话。我听不太明白,插不了话。我见桌上摆着一壶玛格丽特,渴得慌,自顾自一口气喝了三大杯,三女笑谈戛止,惊叹地瞪着我,说了一句我总算听懂的俚语:枪之子也!当年我酒量好,30度的玛格丽特只是柠檬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