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椰子屋》第八期以洪通的画为封面,是假牙的主意。彼时假牙不叫假牙,叫陈放任,叫大口花,又叫美得过火,又叫以侬阿蛋。从前的文艺青年和文艺刊物多么自由,作者想取什么好玩古怪荒唐的笔名都可以,而编辑也不会要求作者使用固定笔名,那个年头写作纯粹只是为了快乐,不是为了塑造什么品牌,不是为了让谁记得自己。到底是作品的素质比较重要还是作者的名字呢?但这不是重点,让我讲回洪通。
19岁那年头一次看到洪通的画,洪通已经不在人世,但我直到36年后才发现洪通是饿死的。回想起来我只觉得奇怪,明明那么喜欢洪通的画,这36年来竟然从未想过要多知道洪通一点?十几年前曾经去过两次台南吃风,但我旅行随性即兴,又懒得做什么功课,所以当时根本就不晓得台南北门的新安宫艺文中心可以看到洪通原作,甚至也不知道台南北门南鲲鯓代天府附近蚵寮渔港就是他的故乡。
最近又一次托假牙的福,才有机会打开洪通画册,一幅一幅仔细观看,整个下午恍若隔世。洪通50岁的时候迷上绘画,六年后在台北举办首次个展,轰动一时但也昙花一现。就像任何人事一样,舆论有褒自然有贬。痛恨名声绑架,厌倦利害勒索,洪通退隐蛰居,潜心创作,可是拒绝卖画,穷困终老。1987年2月23日,老婆殁后隔年,洪通也离世了,死后一天才被发现。洪通的老婆名叫刘来豫,我记住了,她生前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洪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