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段戏,满是感触。

戏说某公司的外国项目出了问题,制作部负责人(我以为的主角)在月前已经电邮各主管告知其中利害关系,也提供了几个解决方案。

未收到公司各领导的统一指示前,外国制作方基于合作协议得继续筹备工作,为7月初开拍选角、定场地、置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