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济慈的“蚱蜢诗”,忽想起《红楼梦》弟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写大观园众金钗秋日于藕香榭吃酒啖蟹之余,来个“现场写诗比赛”的情节。比赛结果,林黛玉小姐靠《咏菊》一诗得了冠军。这个结果非常合理——曹雪芹私底下本就属意林小姐,不过假借李纨“评审”罢了。单凭诗歌末二句“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已足傲视“群雌”。

小说没写这场诗歌创作比赛有否限定时间。但对大观园诸位才女(才子仅贾宝玉一位)来说,似乎没必要。黛玉也不过“吃了一口酒”,便把墙上挂着的诗题勾掉两个。“没有顿饭工夫,十二题已全”——可见才子才女毕竟不同凡响。

老外文坛可也有这样的“雅事”?且略举一例。虽然规模小得多,不过是两位诗人之间善意的诗歌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