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故事:《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是清代著名廉吏、书画家郑板桥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任潍县知县期间,写给堂弟郑墨的家书,收录于《板桥家书》。书中明确将一个人的品德置于科举功名之上,指出“读书中举为小事,明理做好人方为第一要事”。
郑板桥告诫弟弟教育孩子“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意思是要教育孩子忠厚为人,不能娇惯,不能让他欺负凌虐别人,有了好吃的要分给小朋友,大家共享。其中还有一句:“若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那就是推己及人的精神了,郑板桥要让孩子能想到家境不如自己的穷苦人家,不让贫困的小朋友幼小心灵受伤害,不让窘困的家长心里难过。
郑板桥还要弟弟转告两位夫人,让她们懂得做好人比当官更重要——在清朝那个“当官就是人上人”的封建时代,郑板桥能有众生平等之心已是可贵,他还把做官当成“小事”,恐怕在当代人心中这也是难得的,可见郑板桥的超凡脱俗与远见卓识。
·无明
明理,是事业成功的条件;无理,是人格修养的缺陷;一个会做事的人,明理明事的态度,对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人做事,不能掌握事情的前因后果,不重视事情的理则,一但事情败坏,就只能在结果上怨恨、计较。其实,事出必有其因,原因不能明白,将无法断定结果的真实性,所以,明理的人,要懂得因果关系的重要,明事的人,要注重因果的法则。
我们身处现在的大环境,文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与环境生态的改变,都让我们得以多看、多学,并从中获得知识;然而,我们也应随时检视自己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思路是否反而变得狭隘?懂得越多好像就越不明理,容易陷入主观意念,对其他人的劝解,充耳不闻?
若是因为无明而常心生恶念,我们就要开始“明道理,养功夫”,自己开始教育自己。
·坏心
有些人可能不明白,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我们一念坏心不觉察,便可能随着时间而渐渐形成人的一生心之所向。有些人自认为是好人,但如果他不明理,实则未必是好人;有些偏激的人,不明理之余还有歪理,当其目的达成,还真以为那就是正道。晚清重臣张之洞主张“读书宜读有用之书”,强调“读书期于明理,明理归于致用”,这不无道理,因为我们“随时读书,随时穷理,心地能达清明,人品自然正直”。为学尤其要注重掌握经典的精髓,用以治身心,达到“心正行端则人敬,心体法用则和谐”,这才是在生活中修行的人应该追求的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