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日里他边幅不修,午夜来临,他会在厕所里认真地对着镜子,手里一把油腻腻的梳子,挤了点何首乌发膏,往头上稀疏的头发,仔细地梳了又梳,直到黑亮反光,过程充满仪式感。膝下儿女已各自成家立业,再不必为养家过度操劳;老丈人晚年是夜班德士师傅,他开着自己拥有的黄顶德士,穿街走巷,随遇而安,自在地挣点小钱,知足矣。
一天傍晚,老丈人召见我这个女婿,说有封挂号政府信件,不知道重要吗,你过来帮我看看。嘿!不重要还需挂号吗?我不敢耽误,急忙忙去见他。打开信件一看,当年管德士的政府部门来信,抬头就是“陈述理由令”。一看非同小可,官家要你陈述理由,肯定是你犯了事,在施罚之前,走个程序,限时让你书面回复,提出你不该接受惩处的理由。老丈人据我所知是个极怕惹事,不折不扣一等良民,奉公守法的他会犯什么事?
我于是把信里简短几句事件描述,给他念了:据投诉,你于某年月日时在某地点少找了钱给乘客,犯了某章某节某条法规,按律该予以惩处。今令你在限时内以书面陈述不应被惩处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