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音乐传记片里,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本地译为麦克杰逊)始终是最难被装进两小时的那个人。他不是单纯的流行巨星,他是被天赋、创伤、种族、资本与窥视共同浇筑的时代神话。“Michael”(本地片名译作《麦可杰克森》)从立项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无法成为一部真正完整的电影——而它偏偏又成了今年最现象级的商业制作。
不得不承认,导演安东尼福库(Antoine Fuqua)与主演贾法尔杰克逊(Jaafar Jackson)交出的这份答卷,是极其聪明的。影片终结在1988年“Bad巡演”光芒万丈的舞台上,把迈克尔定格为挣脱父亲、拥抱自由的“坏小子”。贾法尔对叔叔身体语言的复刻近乎通灵,那种倾斜、顿挫与爆发的节奏感,瞬间将观众拽回MTV黄金年代。
也正因如此,当银幕上重现当年的演出盛况,一种强烈的懊悔忽然攥住了我:1997年,为什么没有不顾一切去德国看一场他的演唱会?那种亲临现场的震撼,本该是任何影像都无法替代的。但懊悔越多,越照见这部电影的本质——它留下的,不是对迈克尔杰克逊真正的理解,而是一片巨大的留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