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晴朗的时刻抵达,我以为恒常惯例,悉如以往,所以也就不疾不徐。

周遭的宁谧伸舒漫延如看不见的大水,初始不断点滴渗透,暗注秘淌,滭弗宓汩,此刻已是衍溢潢漾,泓澄渊潫,淹没了视野内任何可能波动的情绪。

分娩室内,经过十数小时石磨碾豆、辘轳升落般的阵痛和催挤,产妇已是脸若死灰,整个人像自水里捞出来的一丛颓叶败梗,毫无声息,毫无动静,叫我内心窃窃一颤。

我伸手轻轻回拨无影灯下的手术时间,但见手术床末端炸开了一大滩腥红,往眼瞳中不断沾濡,不断扩拓。其上左手交给右手,右手交给左手,一系列的拉钩、组织钳、血管钳、腔腹镜、手术镊、手术刀等器具递来换去,银光烁烁。医药团队围绕着产妇埋头工作,众口罩之间几乎没什么话语,而呼吸声沉重起伏,却是震耳欲聋。

然后,众声喧哗的输血机、注射泵、影像主机逐一关闭。就在凉意逐渐渗透的时候,监护仪也把她的呼吸和心跳一并收拾,摈弃于漆黑暗哑之中。

“不会吧?”我深吸一口气,趋前查探。“孩子呢?来讯明明交代早上09:53呱呱坠地,难道出了差错?”

凶猛拔高如浪头,另一波寂静劈面袭来,打醒我似地催促我再核实一下资料。

“咦,讯息自动删除了。”我禁不住咕哝。“是在耍我吗?”

骤然,耳际传来悠悠缓缓、熟悉不过的慢三拍节奏。

我回头一瞅,中央控制板旁浮现了一袭深蓝色长袍身影。果然是他没错——

“抱歉啊,老兄,我突然接到急讯,任务有变动,于是立马赶来。”

我冷淡回应:“以后顺便先知会一下吧?免得我白走一趟。”

“没办法啊,碰巧我在另一处执勤。”他总不放过任何博取同情的机会。

“我知道死神你日理万机。”讽刺他一下也好,反正我不想和他称兄道弟,况且今天也没有业绩可以上报单位。

死神怀抱着产妇没有抱过的死婴。状似要离去,他顺了顺被拉皱扯乱的袍子,顿时华丽的蚤子散落一地,四下窜走。

小家伙探探头,满脸深刻的皱纹,以及密集的委屈,也只能死死地盯着我看。

我不予理会,略略调整领带,抖出一顿唠叨:“要玩生死同步,也不能太过分。至多不就像拍电影那样,让医院走廊两端各自推来躺卧的病人:一个汗水披脸的产妇,一个白布掩盖的往生者,互不相识,却在历史长河中的那么一刻交叉擦身而过。”

死神听了淡然而言:“现在这任务不也充满电影节奏色彩吗?生官,你看开一点吧,为世上发生的所有事情赋予意义,有时候也是挺累的一件事。不是吗?”

他轻轻挥动再见的手势,和死婴一起消失殆尽。

我伸舌舔舐剩下的空气,果然有点苦,是那种骨鲠卡住了喉咙的苦。

2

黄昏过后,屋外又暴雷闪电,滂沱大雨如野兽饥不择路,狠狠冲撞那阻挡它们觅味猎食的厚实大玻璃窗。

屋内稳稳妥妥。壁炉中柴木噼噼啪啪作响,焰火伸缩跳突,把开业不过百年的小酒吧映照通红。壁炉侧配置了一台二十世纪初叶制造的黑胶唱机,密纹旋转,播放着韩德尔的《萨拉邦德》。

如往,死神坐在他靠窗的专有座位上,品饮那瓶专属于他,永远饮之不竭的威士忌。不过,平日炯炯有神的他今晚却目光呆滞,望着窗外雨打朦胧的神情格外落寞。

我抄捷径赶来上班,没来得及换下溅湿的衣裙,直接到座陪酌。

然而过了三刻钟,他都沉默不语,径自封锁在缓慢庄严的世界当中。

“缓慢庄严”是我脑海里浮现的形容词,描述那曲子萨拉邦德所带出的氛围。死神就喜欢这种慢三拍舞曲,一面喝酒,一面用修长剔透的手指在餐桌边沿轻轻扣拍子,每到第二拍处即加重手指力度,因为是强拍。

“今天已满额,喝完这一杯,咱们下个世纪见。”我见他仍然紧抿嘴唇,无视于我的存在,于是起身离席,到吧台后面去补个妆。

但这话居然让他苏醒过来似的,终于开口:“说什么生命不外有无意义,我觉得最没有意义的是庆生。”

“婴儿挤出阴道口的那一刻,不想缺氧损脑,就得嚎啕大哭,畅开胸怀吸气。如此千辛万苦,日后当然要好好庆祝一番,顺便也纪念一下妈妈怀胎生产的种种辛苦。哪,后世不是有人提出每个人的生日也正是母难日吗?”我提醒他。

他微微挥动手中酒杯,酒液沿着玻璃漾晃了一圈。

“首先,要在何时何地诞生,他们完全做不了主。再者,成年人无聊才大肆庆生,根本没想到这地球上多出一条生命,其目的就是为了抢夺资源,这有什么值得开心雀跃的?”

我清楚他说话的习惯,于是耸耸肩,收起粉镜盒,等候他下一句奔赴主旨。

俄顷,他慢条斯理地说:“所以庆生毫无意义,要庆死才对——庆祝每一次的死亡,少去一个分薄资源的讨厌鬼。”

这话让我噗嗤而笑:“什么时候大限将至,你知会我一下,我给你烘制最炫丽最美味的蛋糕庆死。”

他恢复沉寂,只给了我一副惆怅懊恼的神情。

我为此琢磨一阵,恍然大悟——死神想死,却一直死不了。

3

我死的时候,眼睛没瞎,因为瞅见了死神。

说我瞎眼的是那些长舌之人。他们印刷报章,以讹传讹,旨在让我背黑锅——旷世名医导致百多病人失明,包括让后人景仰倾慕的巴洛克音乐家巴哈与韩德尔,并且直接或间接害死了他们,所以必须受到上天的惩罚,不仅仅为杀人偿命,而且还要自食其果,本人也彻底盲了才能消解千秋万代的恼恨。

诚然,我记得巴哈。那个惨兮兮的风琴演奏师、学校唱诗班领唱,经历了两段婚姻,诞下二十个小孩,其中泰半夭折,搞得他家无宁日,积劳成疾。二十年前我途经莱比锡时,他借助人脉登门求诊。他声称视觉混沌已有一段时日,我略作检查,即诊断出是白内障,若医治的话需要动一至两次手术。

以我当时的名气,自是收费不菲。然而,像巴哈这种以听觉为职业的人,视力障碍倒也不是什么非治不可之症,但他既然愿意花钱体验支持我的医术事业,我没有理由不成人之美。

首次手术后,他那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证明了我当年在伦敦攻读医学没有虚耗时光。至于不久后视力又转弱,我再给他动手术,竟至完全失明,那应当是并发症使然,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我头上。

说到底那些随意诬蔑我是江湖术士之人最不负责任!我家累世行医,到我这一代更是青出于蓝,受到各国王室、权贵的青睐惠顾,以及教宗的热情款待,甚至被封为骑士,如此绝世才俊又怎么可能是庸医?

“赋予你视线,就等于赋予你生命。”红遍欧洲大陆的我去到哪里,哪里就出现救星,出现这句掷地有声的伟大宣言。

不过,鲜为人知的是我以“快”为座右铭,终生不渝——要治眼疾,动手术是不二之选,所以病人的决定要快,手术过程要快,手术完毕后离开更要快。

病人的决定要快,因为他得为自己负责。手术过程要快,因为那个年代既没开睑器,也没有麻醉剂,手脚一慢,病人哪里经得起神经痛的折腾?他们若不断惨叫,岂不影响我的名医声誉?手术完毕后也要快,因为欧洲各地患眼疾的病人多不胜数,大家都在等待我去救治,我恨不得一日之内赶赴几个城市,根本没有容许慢的条件。

正因为擅长速战速决,我在两年后辗转到肯特时,韩德尔亦来求诊。

韩德尔廓然独身,终生为音乐事业奋斗,其人其作在欧洲各地深受欢迎与爱戴,要比仰慕他而素未谋面的巴哈地位尊贵许多,名声响亮许多。

我爽快应允替他治疗眼疾,约好了时间,去到韩德尔府上。

等他在床上坐直了,我立刻打开沉甸甸的手术箱,从中取出“针拨法”所需的工具。

凑近韩德尔,佯装检验,趁他还没来得及露出恐惧的目光,我一手撑开他右边眼皮盖,一手将针飞快扎入他眼中,随着轻轻挑拨水晶体上沉积混浊的蛋白质团块,推向眼侧后方,逼它远离眼睛的受光视野范围。

接着,韩德尔惨叫,眼睛里火速渗出血水,我何其纯熟抽出纱布来包扎。骤然,一袭深青色长袍似的暗影在他瞳孔深处一闪而过,究竟是何物我没看清楚,但觉脑门胀热,一阵天旋地转。

漫长的十数年一晃过去,难忘的这袭暗影终于在我模糊的视线中清晰起来。

那是一个大雾弥漫的清晨,不知从何处传来了悠缓黯然的组曲中的慢乐章。他徐徐来到我床前,扶起虚弱不堪的我说:“来,是时候走了。”

4

我嘴角牵动微笑,从高处一跃而下时,习惯性地按一按上扬的裙摆。

轻盈高跟鞋成双落地,距他不过一步之遥。

此时,他脸色猝变,右手捂住胸口,整个人颓坐在地上,双眼直愣愣望过来。

“没理由啊,怎么可能是我?”

疑窦如骨鲠卡在喉咙,使他颧颊泛起旭升云霞的玫瑰色光彩。

接着,笔挺对合的花格绒呢西装从袖口和裤管开始消融,四肢身躯颈肩头壳分段消融。谁都知道即便冰块融解后,也会留下一滩一滴水,然而他却连冰块都不如,什么都没留下。

“永别了,生官。”我取出腰间轻巧的记录仪,输入签收,发送确定。

空旷的寂静使我忆想起首次碰见生官,恰巧是我接替死神岗位的时候。

那是一个草腥味特别浓烈的下午,酒吧外风和日丽,绿草如因到不行,一直想死却死不了的死神终于得偿所愿。

面向着我,郁郁寡欢的他单手高举威士忌酒杯,从长袍袖口和裤管开始消融,四肢身躯颈肩头壳逐段消融,末了空气中只徐徐流动着空气。

“在生命有无意义这件事上,死神其实兴趣不大。”事后生官三言两语分析,并且表示了某种程度的关注:“真正令他纠结的是死亡有无意义的问题。不过,这始终是他自己的选择。”

何谓“始终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是说他咎由自取么?

这种近乎冷淡的反应使当时的我感到诧异,毕竟业界早有传闻他们俩是莫逆之交,有事没事都经常碰面对酌。后来他不复出现于酒吧,我觉得已经说明他们的友谊,所以也就释然了。

和前任一样,我为工作四处穿梭,每到一处,必有乐曲《萨拉邦德》隐隐飘扬,但不同点在于他对韩德尔的作品爱不释手,而我却选择了巴哈。

在巴哈创作的无伴奏小提琴奏鸣与组曲中,D小调第2号组曲由五个乐章所构成,第三乐章正是西班牙舞曲《萨拉邦德》,而前后四个乐章同样是舞曲,分别源自德国、法国、英国和西班牙殖民地等不同地区。

“虽说《萨拉邦德》是舞曲,但节奏也太慢了,根本没法子跳嘛!”自认懂舞蹈的人曾经如此评断,并且带领群组热切讨论。

我忍不住指出:“快和慢不过是相对的概念罢了。没有相对物的时候,也就没有快和慢的区别。”

为了说明这事实,我连跑带跳进入舞蹈室,在亮晃晃的落地大玻璃镜子前,为学员们演示了一番。

那时,我所认识的生官尚在,他喷笑出一襟茶水,声称这绝对是他自认识我以来所见过最优雅最高尚的动作了。

作家简介:吴耀宗,独立年生于新加坡,受教育于新、美、英,2006年起长居香港。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博士,曾执教于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诗、小说见称,著有《比以前慢,比以后快》等八种,获新加坡青年艺术奖、新加坡文学奖(三届),任香港十八区巡回诗会会社社长、鲁迅文学院首位新加坡籍驻院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