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两天就是端午节了,大志一大早就和妻子赶去大坡买粽子。到小贩中心时,看到已有好些人在排队,这摊的粽子是限量制作,先到先得,不接受预定。远远就能闻到粽香,味蕾开始兴奋。大志边排队边算一共要买几只粽子,他不时瞄一瞄摊位,看还有粽子吗?
大志要买的是包香菇和栗子的肉粽,定睛一看,价钱表改了,如今一只肉粽卖7元。哇!又起价了,真是贪得无厌!大志埋怨道。妻子说,来都来了,于是他们继续排队。
终于轮到他们了。“20只2号,给我几包虾米辣椒粉。” 大志告诉摊主,随后便出示手机里的购物券,这时妻子推了他一把,语气紧张地轻声问他,为什么用购物券买粽子,还说购物券不是这样用的。大志只是看了妻子一眼,把粽子钱还了,拎了袋子就走,妻子走时还不安地回头看后面排队的人。
在车上他们吵了起来。那从前当老师的妻子说,拿这么多购物券来买不重要的粽子,花了百多元,是在糟蹋政府给的购物券,购物券应该留着慢慢用,用来买实在的东西。大志生气地反问妻子,像她这样拿购物券在邻里商店买洗发水、肥皂、牙膏、牙刷、纸巾等小东西,要用到几时……后来大家都不想说话了,车里的粽香仿佛也变了味。
过了些日子,大志在报上读到《长者用800元购物券买榴梿》的标题。原来有一对老夫妇一次过花掉800元邻里购物券,用来买榴梿。大志把报纸推给坐在旁边的妻子,妻子读了没有出声,走开了。那天早上她刚听到邻居说,要拿购物券去坐游轮。
她望着窗外,不禁叹气,不知自己对购物券的用途理解错了,还是太过墨守成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