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腊月初八是一个晴天。
曾祖父是在三年前的今天离世的。近些年,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几乎没有回国。这次三周年忌辰,我正好在家休年假,便和父母一大早赶回老家。邻里乡亲,有空的也都在今天回到村里,过年前聚一下。
村子里有大型活动都会选择在村委会的院子里举行。这个院子是从村里的主干道接了一条支路到半山坡建的。活动办得再热闹,也不会影响交通。纵然这个三面环山的村道,已经很少有车流经过了。
大院由三组小房子围起来,村委会的二层小楼正对主干道,左边是爷爷的药铺,右边是小叔家的厨房和餐厅。村委会和药铺保留了上个世纪末的建筑风格,水泥墙上是斑驳的白漆,红色的木门已经开始褪色,青瓦屋檐边有镂空的装饰砖,里面停留着不曾离开的燕子。
小叔家更新了几遭。他的父亲用这里的厨房、餐厅和院子,承办着附近村庄大大小小的宴席。现在的墙上贴着洁白的瓷砖,门也换成了卷帘铁门。餐厅说是餐厅,其实是两间空荡荡的房子,里面堆着可以随时挪动的三四十张折叠桌椅。
天气不好的时候,宴席就会安排在餐厅里。今日难得阳光和煦,于是把桌椅都摆在了院子里。几口大铁锅也都支在厨房外空地的土灶上,方便乡亲们聚在一起帮忙。
人多,就意味着有吃的。周遭不知道是被放养还是野生的猫猫狗狗都聚集过来讨食。
我和小叔坐在正好可以晒到太阳的角落里,剥腊八粥用的花生。一只张着飞机耳的黑色小狗蹭过我的脚边。
小叔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小时候总盼着他放假回来和我讲他在城里读书的故事。即使现在,也总希望我回老家的时候,他刚好也在。
“小五,你记得吗?以前我也送过你一只小狗。”他边说边扔了一颗剥好的红皮花生给小黑狗。
“记得,是一条白色的狮子狗,叫‘点点’。不过,我不记得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了。”
我们村庄的人都是同一个姓氏,大家多少都沾亲带故。我是村子里90年代出生的第五个孩子,小叔是第一个,中间还有阿岚小姑、冬冬堂哥和白雪表姐。所以,小叔总觉得自己是老大,要照顾大家。也只有小叔才会叫我“小五”。
我三四岁时,很喜欢小动物,但自己没有养宠物的决定权。只能常常去池塘里抓蝌蚪,去河里摸螃蟹,去墙边找蜗牛,再带回家养,甚至拿自己的牛奶喂家里乱窜的老鼠。
5岁时,小叔家的狗生了崽,他便给我抱来一只。
我记得,他说:“祝小五,5岁生日快乐!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
“我记得。”他说,“你和它当时都是小不点儿,‘点点’是我取的名字。”
那时我们五个人总在一起玩,他们喜欢在堂哥家打游戏。堂哥家的游戏机有点像任天堂的红白机,但我记不太清了。我太小了,不会玩。常常只是坐在旁边看他们玩。
“哦,还好有点点陪我。你们打游戏,我才不会无聊。”我把花生扔进不锈钢碗里,碰撞出清脆的声音,“不然我肯定会闹的。你当时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
“你是说在冬冬家吗?接住——”他扔了一颗花生到我嘴里,说道:“你明明和狗玩得很开心啊,我看你俩天天在草坪上一起打滚。”
堂哥家采光很好,一楼有两扇超大落地窗,当时的农村自建房很少这样设计。窗外是一片葱郁的草地,据说要养来喂池塘里的鱼。草地中央种了三棵桂花树。我喜欢躺在树荫里和点点玩闹,时而抬头看看,看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他们身上,或者远处种着四时作物的农田。
五至八月是草木最茂盛的季节,我带着点点去田里溜达。在田里劳作的叔伯婶姨也都是亲戚,顺手帮他们除除草,或者添个乱。西瓜成熟的季节,熟透了的西瓜一碰就要裂开,便和他们一起坐在田埂上,消灭这些经不起运输的西瓜。夏天会突然阵雨,急匆匆跑到堂哥家躲雨,发现草地边搭起了竹竿做的架子,上面爬着绿油油的冬瓜藤,开黄色的花,结泛着白霜的果。雨水洗过后,在远处隐现于云雾的山峦映衬下,颜色鲜亮。
秋冬时节,我们会一起背着竹编背篓,去山里搂落松针。无论是做饭的柴火灶,还是冬天在火盆里烧炭取暖,细长干燥的松针都是最好的引燃材料。砍树劈柴轮不到我们小孩,但搂松针总是我们的活儿。当然,我也不怎么正经干活。他们四个在树林里用竹耙把松针聚在一起,让我往背篓里装。我就把松针堆成一个大狗窝的形状,和点点躺在里面,看树枝间露出的天空,听风穿过林间的声音,困了就睡过去。等小叔叫:“小五!走了!”就完成偷懒任务,一起下山。
“对了,你有再见过冬冬哥吗?我好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没有,我也很久没见过他了。”
花生剥完了,小叔去厨房换了一个塑料盆,装了红豆、绿豆、芸豆来淘洗。
我问他:“小姑没回来吗?”
“没有,她嫁去了邻镇,生了孩子后,就不常回这边了。”小叔答。
“你还在生她的气吗?”
“都过去多久的事了。”
小姑很漂亮,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人其实是小姑,而不是小叔。我觉得大美女应该前途无量,但她却是我们五个中最早离开学校的人。
她初中没有念完就说要退学。她说她成绩又不好,反正考不上高中,不如早点去城里打工挣钱。小叔当时高中二年级,听说了这件事,气急败坏赶回村里,说要每周末回来给她补课。小姑拒绝了,说她不是读书的料,不必浪费小叔的时间。
我曾经以为我们都会和小叔一样,去城里读高中,考上大学,找一份光鲜体面的工作,不用继续种田,或者在城市工厂里辗转数份没有未来保障的零工。
“你呢?我看我当时指着鼻子骂阿岚的时候,你也红着眼睛想跟我一起骂两句。”
“我难过了好久呢!直到我上初中了,我都还在作文里写……”
“写什么?”
“写‘我们生长于同一片山林,死后也会葬在同一片土地’。现在想来有点矫情。但写完了我就不生气了。大不了我再努力一点,多挣点钱,就可以给你们兜底,给你们养老!”
小叔把手放进盆里蘸了点水,弹到我脸上:“你呀,就嘴上说得好听。好几年不回家的人是谁?”
我们祖祖辈辈都埋在秋天搂松针的那片树林里。下葬时,会在坟前种一棵松树,谁家的松树长得又高又直,就定会生出有出息的后辈。他们都说,我们村长得最好的松树就属小叔曾祖父和我曾祖母坟前的两棵。
“年少轻狂,作不得数。”我边说边把盆子端走,又换了混装的大米、黑米和紫米出来。
“说起来,待会儿去给你曾祖上坟时,你要顺便去看看白雪吗?”
我在盆里搅米的手顿了一下,挑出一颗坏掉的米粒扔在一旁。“我已经忘了她长什么样了。”
“你别怪她。你当时快中考了,她不想影响你,才不告诉你的。”
表姐的学习成绩其实比我要好,但在我初中三年级那年确诊了白血病。当时小叔刚好大学四年级,没什么课,便经常回家。他几乎陪白雪走完了最后一段时光,但却很少提起那段时间他们都聊过什么、做了什么。
“虽然记不清她的样子了,但我现在偶尔还会梦见她。”
“梦见什么?”
“梦见她还活着。我说她太坏了,怎么到现在还要骗我。”
我抬头看了看太阳,挂在山坡之上,惨白又刺眼。
村委会的这片山坡不高,很容易就翻过去了。小叔和表哥不常来,但我和白雪却喜欢在这里玩。离家近,树木稀疏,不容易藏什么蛇鼠昆虫。坡上有两棵野樱桃树,春天开花的时候不比别的樱花景致差,四五月就开始结果。白雪会带我来,爬到树上摘野樱桃,给爷爷泡酒。她坐在树上,挑了一颗说是最大最甜的野樱桃递给我,让我吃。我被酸得整张脸皱在一起,记住了再完美的野樱桃也不可直接食用。
“我是不是没有跟你讲过?白雪走的那天,她说她想吃米凉粉,很久没吃过了。我给她做了一碗,从把米磨成粉浆开始做的。她吃完吐了好多血。”小叔的手指碾过抓起来的米粒,深吸了一口气,说,“真的好多血。送去医院急救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当时被吓到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面对这段回忆。”
我盯着他手上的碎米,不想再深入这个话题。我这些年去过很多地方,按照世界地图开拓着我的世界。但所有关于死亡的认知,都停留在这个村庄里,甚至局限在那片松林里。
“别想了,我们给腊八粥加点桂圆吧。”我说。
我转身去爷爷的药铺里抓了一把干桂圆出来。
爷爷是中西医,他的药铺有一个西药柜,一个中药柜。中药柜长年未换,木头上有很多虫蛀的小点。我小时候零花钱不多,花光了,就去他的药铺里找吃的。西药柜里甜甜的冲剂,中药柜里的红枣和桂圆,常常遭我祸害。
“就说你去哪里变出桂圆,记吃不记打。”这是小叔对我的经典评价。
爷爷对我十分宽和,只要我不耽误正事,几乎没有任何脾气。除了有次我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红枣桂圆,他开药时就缺这两味药。他提起扫帚追着我满院跑,让我吃的时候好歹留点儿,他才有空补货。
“你知道吗?小五。我每次回家都很羡慕你爷爷,就在家门口有份体面的工作,窗外就可以看到炊烟,亲人和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也都在身边。”
“现在也没那么好了吧,村里越来越冷清了。大家搬去镇上的、城里的。”我看到很多户人家的门窗都积起了厚厚的灰尘。
“还有像你这样直接出国了的。”他直接把干桂圆捏开,外壳四分五裂,有的掉在了地上,有的还黏在果肉上,得细心挑出来。“我上次回家和你爷爷聊天,他还说就这样看你从小洋娃娃变成了小洋人。”
“那不都是小叔您教得好嘛!”我假装谄媚。
中考后,家里人本打算让我就在县里读高中。小叔打电话给他的高中班主任,直接带老师来我家,许诺了奖学金、免学费和住宿费,才让我能去城里读书,成为小叔的校友。
他告诉过我,高中的第五教学楼后有一片水泥墙围起来的荒地,他压力大时会翻墙进去,在墙上乱写乱画。后来我情绪不好的时候也会去那里,带着英语课本去背单词,或者什么也不带。那不是个十分隐秘的地方,常常有人造访。我最后一次去时,发现有人在墙上写了一段诗:
……我不再
追究你如何判断
你的选择,岁月
是河流,忽阴忽阳
岸上的人不能追究
闪烁的得失
我把它抄在了我的课本上。大学的选修课上,再次听到这首诗,才知道它出自杨牧的《芦苇地带》。
大三时,我给小叔打电话说我想出国读硕士。
过两天,就收到了他寄来的雅思真题。
“好好好!去厨房切腊肉了。”他站起身,一手拿着盛桂圆肉的盘子,一手点了点我的额头。
村里人都爱吃辣,但做辣口的粥似乎有点变态了,所以只在腊八粥里放腊肉,做咸口。我在国外很少能吃到腊肉,培根的可能口味接近,但总归还是自己家每年冬天做的腊肉好吃。
我靠在灶台,看小叔把过了开水的腊肉切成丁。伸手去菜板上偷了一块来吃,还被他打了手。
飞机耳小黑狗也跟进了厨房。我撕一点腊肉放进自己嘴里,打算再分一点给它。
“你记得吗,点点很喜欢吃腊肉,特别是腊香肠。”
“记得,你吃什么都会分给它。”他专注地切着肉,没有抬眼。“现在,像你这样给宠物乱吃东西可是会被骂的。”
我赶紧收住了给小狗扔腊肉的手。
“可是后来它丢了。”
我去镇上读小学后,没人愿意照顾小狗,家里就把点点还给了小叔家。有次小叔的父亲带着点点去镇上赶集,没留神,点点就跑没影了。我回老家发现点点不在了。大人们还逗我,说是小狗想我,一定是在镇上闻到了我的味道,跑去找我,因此才丢了。我听完更难过了,哭闹了好久,此后再也没养过宠物。
他把切完的腊肉丁放进了一旁的正在沸腾的粥里,说:“对不起。”
“又不是你的错。都不是你的错。”我拍拍他的肩,掸掸柴火灶点燃松针飘起的灰尘,说,“走了,该去给曾祖父上坟了。”
“过年你还回来吗?”他问。
“不回了,你知道我们不怎么放春节的。”
“那多带一点香烛纸钱吧,把春节份的一起烧给他们。我去拿。”
我站在大斜坡的边缘等他,视线穿过药铺屋檐的燕砖,看到最高的那座山。我们曾经也结伴去爬过那座山,山间的小溪里可以捡到数亿年前的海洋生物化石,半山腰有一个山洞,里面可以挖出硝石,制成火药。这个村庄古时也曾繁盛过,很多商会在附近建有会馆。但那座山太高了,我们从未登顶。
“在看什么?”小叔走过来,站在我旁边问。
“你跟我说过,翻过这座山背后就是岷山,是红军长征走过的那个岷山。我一直想翻过去看看。”
“我当时,想把你们都带出去看看。”
他抬手放在我头上,摩挲了两下。冬天干燥的空气让头发和皮肤间起了静电,离开时还有发丝流连手掌。
“但最终只有你走出去了。”
“走得比我还要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