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踏上这片美丽的土地,还是六年前。

这里的烟火气无别处可比拟,身材丰满的妇女会在晨光熹微之时,不约而同地抱着孩子从门口探出半个身子,开启一天的熙攘。早市嘈杂,又富有生机,棕色皮肤的小贩驾着三轮车,或只是把一大箩筐的瓜果熟食揽在肩上。他们看到有游客时会格外热情,纷纷簇拥上来推销。民族独特的琥珀色瞳孔嵌在一双笑眼里,谄媚地用你听不懂的语言和你讲话。

走到土房子土墙的尽头就是山林,暑气氤氲,阳光味飘然,树香沁鼻,一路上色彩斑澜的野花和叶子,好像空气里都洒满了亮晶晶的闪片。我想就这样一直在幽静迷离的土地上走下去,只不过人生总是一个扫兴的扫把星。大学四年的生活过后,这种突然的长徒步带给我的是难以承受的肌肉抽搐。一瘸一拐的我还在这山林间迷了路,直到一个看起来比我小不了几岁的男孩过来用熟练的英语招呼我过去。他叫阿戈,如果我给他二十元就能在他家的樱桃园歇脚,还能品尝他自己偷酿的樱桃酒。

他给我读他写的英语现代诗,听起来像是从单词听写表里随机打乱组成的,我忍住轻笑。那是个叫人贪恋的下午,樱桃园里的斑驳树影下,我们跌入酒精的怀抱,探讨各自的人生。他再干半年就攒够钱去上大学,攻读哲学。而我此次毕业旅行后就要办理进兵营的手续了。

“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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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服兵役。”我挠挠头。

“哈,都是些少爷兵吧。”他丝毫不掩饰嘲讽的意味。

他这么说我一点都不生气,反正我的梦想是在祖国最繁荣的城市坐一辈子office,当然,祖国的繁荣还是要排在前面一些。

悲哀,我的英勇卫国梦在第一次负伤的时候就一去不复返了,阿戈说的真对。我整条胳膊用绷带缠得紧绑绑,被分配去站岗巡逻。在笨重的棉军帽遮挡下,我几近把头颅嵌进胸口,不敢抬头,不想以任何一刻偶然任何一个瞬间,在一堆恐惧的琥珀色眼睛中瞥见阿戈的脸。我总忘不了他那心比天高的神情。

时间比胳膊上坏死的肉还要折磨,每天都慢得好像不愿意前行,我们奉命插上家乡的旗帜。慢慢的,我在这个小土坡看到了巴比伦,那一大泡污水潭是南美洲和大西洋,赤黑色的砖瓦又幻化成了亚马逊部落野人裂痕遍布的肌肤。世界的另一头也在隐隐作痛。而民族的悲拗如潮水袭来将我拍落,我又机械地运作起生了锈的肌肉重新将自己拾起,区区两个月的紧急特训能把一个会滚下热泪的人鞭笞成何等模样。

我还能看到季风依旧拂过叮当脆响的小溪,最后被我实习所在的写字楼的挡风玻璃罩在外面,小溪延展向大海,从铁桥下穿过。住在上游的村民会在水面最为波光粼粼的时刻捕鱼,被自然炙烤着的鱼儿送进冷冻室,跨境过来,最后出现在我和家人重要日子的晚餐桌上。

可尘土把我的脸庞熏得擦不净了,一支军用步枪比旅行包重得不是一点半点,我必须一直背着它,即使再也招引不来一群淳朴的笑脸。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雪花落在脚上,落入整座城蒸腾着的眩晕的人造热气,融成一摊摊黑水,这个地方还是脏的。

我们依次躲在军营里面烤火,我们学会沉默。夜里凛冽的寒风拍打着营帐,我吐出气团,整个身体严丝合缝地紧贴住地面,感受几千公里外,一群群正在朝边境行进的疲惫脚步。呼吸与呻吟,祈祷与悲嚎,我与他们侥幸躲过子弹的肉体,却被射线贯穿的未来一齐麻木于无形的轰鸣。万声俱灭,万念俱灰。而此行,再也无法沉醉于什么香醇陈酿,命运凌辱着我一遍一遍痛饮下这杯所谓注定,所谓必然。

我还能改变什么呢?我的悲愤能让信号弹在天边炸成绚烂的烟火,我的凄怆能让一群湿漉漉的灵魂轻轻地归来,缓缓地离去。我的急切能让曙光就降临在明日,而明日即将到来,该把明天取作什么才好?胜利日?还是光复日?可我怎么快被莫大的恐惧感所淹没了?我只是个迷了路,被这片土地咀嚼进胃又重新呕吐出来的旅人啊!不要,太阳不要升起,请允许我不要再待命,前进,幻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