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
继上篇分享了一场调解书籍发布会,这一篇就来聊聊我这个学期的一段国际交换经历。大三的第二学期,我到中国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位于广州的总所)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交流。
期间,我加入总所主任所带领的团队,参与了合同审核,拟执行申请书,进行法律问题研究,翻阅了《民法典》,并到法院旁听庭审。对我而言,更重要的并不是完成了多少工作,而是亲身体验在不同法律体系之间切换时,思维方式的调整。如果没有这次交流,我对中国司法制度的理解,或许仍停留在法治题材的电视剧。所幸看过《底线》这部剧,在新加坡律所实习时,也曾为当事人进行过法律文件的英译中口译,那些中文法律术语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课堂上学过的“纠问式”对比“对抗式”诉讼模式,在这里不再只是概念。新加坡与英国采用的对抗式程序,强调由当事双方主导举证与论证,法官保持相对中立;而在中国,法官在庭审中则更积极参与事实查明。亲身走进不同制度下的法庭后,课本里的注解,忽然变得立体。
这次经历,也让我更直观地感受到中新司法制度的差异。中国法院所承载的案件数量极为庞大,庭审节奏紧凑,许多法律主张已通过书面材料呈现,律师在庭上的口头发挥空间相对有限。庭审过程中,书记员的记录还会同步显示,供各方即时核对,提升了准确性与程序的透明度。在法律思维上,新加坡和英国是成文法与判例法并行,做法律研究时,会从过往判例中寻找裁判逻辑;而中国以成文法为主,法律研究更侧重于法条的理解与适用。不过,中国近年来建立的案例库,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交流期间,恰好遇上律所的年会。来自不同城市分所,甚至不同国家的律师在广东韶关,齐聚一堂。舞狮、表演、颁奖接连登场。我也有幸作为抽奖嘉宾之一,上台抽取幸运数字。后续,自己还意外抽中一份。与我在新加坡参加过的晚宴不同的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中国的敬酒文化——杯盏之间,不只是礼数,更是一种建立情谊的方式。隔天,大家还一同前往南华寺参访,在密集的行程后,慢慢走、静静看,感受佛教的禅宗文化。
我还受邀参加了一场特别的座谈会,与来自中国、土耳其、迪拜、马来西亚的律师交流。大家背景各异,却很快聊到相似的难题与关切。轮到我发言时,我用中英双语分享了在新加坡律所的实习经历,以及接触到的跨境家事案件。尽管我仍是一名大三学生,但正是在这样的对话中,让我愈发清楚地意识到:尽管各国的法律制度有所不同,律师面对的始终是具体的人与真实的生活。而法律人之所以能跨国界交流,也源自于此。
工作之外,我也在慢慢认识广州这座城市。下班后走过北京路,在永庆坊看老屋与新店并存,登上广州塔,参观粤剧艺术博物馆,到大佛寺参拜等等。作为素食者,我非常高兴有邻桌律师的陪伴,几乎每天都陪我寻找素食,从素食小馆到素食自助,再到米其林素食餐馆,把“吃什么”变成了一种日常的同行。也多亏午休制度是两个小时,时间非常充裕。
回头看,这半月的交流,不只是一段实习经历,更是我的法学路上极为难忘的一站。对一名法律系的大三学生而言,能在不同法域之间观察、比较与反思,本身就是一次极为难得的学习经历。能有这样的机会,我非常珍惜也非常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