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年暴动 不是“反天主教”

1851年的伊丽莎白公主种植园丘。(互联网)
1851年的伊丽莎白公主种植园丘。(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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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年新加坡发生一场大暴动,被称为“反天主教暴动”。严格来说,这是一场为权势与钱财,私会党谋划的“警匪战大暴动”。

1851年,新加坡发生一场大暴动,后来人们都以“反天主教暴动”(Anti-Catholic Riots)称之。个人认为,这名称没恰当地反映真实历史。

这场新加坡史上最早的大暴动,主要目的不是具体地针对宗教——反天主教信仰与活动,暴徒没有要求别人放弃宗教信仰,或去信奉别的宗教;也没有蓄意破坏教堂,以杀害传教士和信徒为暴动目标,更不是对其他宗教有歧见而发生冲突。故此“反天主教暴动”的说法是“妄下定论”。至于把在这场暴动牺牲的死难者追赠为“殉道者”(martyr),则言过其实。严格来说,这是一场为了权势与钱财,私会党谋划的“警匪战大暴动”。

至于暴动的死亡人数有500多人,也怀疑是夸大数字。

私会党利益被侵犯

中国移民在19世纪大量涌入南洋,以新加坡为安居谋生之地。移民当中好些在中国已信奉天主教。他们来新加坡,安顿下来之后,与当地传教士接触,继续宗教活动。

在1848年,新加坡全岛有800多处种植园,以种植甘蜜和胡椒为主。园主全是华人,以潮州人居多,且信奉天主教。这些人没有赞助、捐献或按时向私会党缴交保护费等,亦不参与和私会党有关的活动,和庙宇的祭祀活动,以及捐献香油等,使当时的私会党,尤其是最强大的天地会(义兴会)招募移民入党人数减少,会费等收入缩减,影响党的地方势力及掌控力削弱,难以扩大组织。

这让有超过万人党员的私会党,不免怪罪天主教会“吸收”他们要的人成为教徒,对“竞争对手”产生不满与怨恨,对教会反感日增。这些私会党员,主要是在种植园工作的中国契约劳工,没有宗教信仰。这无形中形成两大集团,一方拥有很多罗马天主教教徒,另一集团则有很多被招募(威逼)的劳工,宣誓加入私会党成为党徒。本来这两大团体河水不犯井水,相安无事,可是坏在一方的利益被侵犯,权益受损。

私会党方面也怀疑对方偷运鸦片进入种植园内,这犯了他们的专利经营鸦片“特权”。因为这缘故,天地会连同其他私会党怀恨在心,谋划以武力对付信奉天主教的商人报复泄愤,同时以此阻止教会日益壮大的影响力。

大暴动发生在1851年2月15日,私会党暴徒率先发难,冲入种植园,肆意掠夺,焚烧华族天主教徒的园丘,但不见有蓄意破坏或焚烧教堂建筑物,或追杀神父或传教士等。

27园丘遭袭击

早在19世纪50年代开始,私会党徒袭击华人基督徒的种植园事件时有所闻,但这一次是有预谋与组织的。

暴徒选在2月15日这一天起事,是他们知道教会主持毛度逸神父(Fr Mauduit)请病假回法国治病;碰巧当天教堂代主持伊萨礼神父(Fr Issaly)去裕廊区的双溪贲耐(Sungei Benoi),探望一个教徒的生病妻子。趁两名神父远离工作岗位,私会党徒开始抢劫,向在园林内工作的天主教徒(非私会党员)下手。

一开始,暴徒在克兰芝和武吉知马区一带袭击掠夺,再转移到其他地区,共有27处园丘被暴徒袭击。劫匪冲入种植园,把储藏在货仓内大量的甘蜜和胡椒劫走,亦传闻有人被绑票。据知,无数天主教徒园丘劳工,仓皇往市区逃命。暴乱的情况一面倒,没有听闻双方有格斗、驳火,或是持械反抗。

这次的大规模暴乱,天地会大本营设在陈厝港(现在马西岭与兀兰一带),镇暴警员则以巫许港作为基地。当警员们越过大的桥梁时,大批暴徒从陈厝港各山头涌现“迎战”,在华人庙宇附近和警员驳火,天地会的势力与实力,可见一斑。事后一名陪审官指控私会党,“强大恶势力,素为华人的各阶层所畏惧”。

佘有进出面调停

暴乱发生11个小时后,殖民地政府采取镇暴措施,在暴乱的中心地带——武吉知马路增加10名警察,还把港口炮船上的12名船员调往格兰芝,但这调动起不了作用。警察开始搜捕暴乱歹徒,有一小队前往格兰芝搜查拘捕暴徒时,在回返武吉知马途中遭暴徒攻击,有好些警员被打死。殖民地政府动员印度籍囚犯,加上来自马德拉斯土著步兵(Madras Native Infantry)的特遣小分队协助警察平乱行动,结果十多名暴徒被杀。

这起五天的“1851年新加坡反天主教暴动”,共30处的种植园被纵火焚毁,包括非教徒园主的种植园。这次暴动波及的地区很大,包括天主教徒老板在克兰芝及武吉知马所拥有的种植园,以及实龙岗或后港一带的种植园。

当时的华侨侨领,号称甘蜜大王的富商佘有进(1805-1883)出面调停,有关的非天主教徒华人商人(相信与私会党有关),答应赔偿受害天主教徒华人种植园园主的损失,共叻币1500元 (估计约今日15万元)。

1851年3月28日《新加坡自由报》报道,这笔赔款的条件是,基督徒华商不追究还在潜逃的肇祸者。但过后有三人被判驱逐出境,送去印度孟买服刑。

尽管如此,事后两团体人马还不时有越过对方地盘,发生零星小规模的冲突事件。当时的总督威廉·巴特卫(William Butterworth,1801-1856)并没有采取更严峻的手段对付私会党活动,认为政府此次实行的制暴惩罚,足以产生威慑与阻吓作用。

500人被杀害的出处

这起暴动有多人相信有500人被杀害,当时有很多人说死者为了信仰及捍卫宗教而牺牲,成为殉道者(martyr)。

但陈詹士(James Tann)在2012年的博文,以及其他的调研认为,早期新加坡的天主教团体人数,才不过寥寥数百人。1830年末,法国传教士来到新加坡时,全新加坡约有400天主教徒。在1851年,教徒众多的克兰芝区,人数从100人增加到300人。

说500人遇害令人难以置信。关于此事,只因殖民地工程师、囚犯总监、总督副官、陆军少校麦奈雅(John McNair,1828-1910)曾写:“……实际上有500多人被杀害,其中有许多人是农场主人,华人富豪的信教者……”不过,当时的教会主教博祖(Bishop Bocho),没有在他任何的记录提到此事。

根据1851年3月5日《陆上自由报》(Overland Free Press)的报道,该暴动事件只有十来人被杀害,这则新闻是由警方发出。同时,《新加坡自由报》当时也没有报道此次事件,可见这起事情并没有严重到引人注目,以及有新闻价值的大事。

陈詹士认为,麦奈雅是后来从印度狱卒那里听来,关于1851和1854年两次大暴动的追述,误把1854年的四五百人死亡,当作1851年暴动的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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