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就站在那儿,站在谷里屯风声呼呼的坳口,年龄200多岁,身材粗壮,需要两人张开手臂才能合抱,高100多米,枝丫撑开像一把巨伞。进村的人首先看见它,离村人的最后离开它。小时候我到邻村读小学,每天都从它身边经过。由于那时的心思主要用在如何才能吃饱穿暖,所以我甚至我们,都没把它当成审美对象。那时,它只是一棵普通的树,普通得就像路边的一块石头,只是体积大一点而已。平时我没在意它,只有上山打柴打累了,才会想为什么不把它砍来做柴火?如果用它来做柴火,一家人至少可以烧上一年吧。然而,没有人敢去打它的主意,我以为没人动它是因为没有砍得断它的斧头。当然,它也还有其他功能。比如春天或夏天我们上学遇雨,就会躲到它的下面避免衣服被淋湿。冬天,它的黄叶落满一地,我们把落叶堆到火盆里提着狂奔。火盆冒出的浓烟像极了电影里火车头冒出来的,心头忽然有了看电影的感觉,隐约产生一丝丝自己并不觉察的浪漫。
第一次长久地注视它,是父母到公社去交公粮迟迟不归。一大早,他们就挑着晒干的粮食走出村庄,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下午还没看见他们的身影,我便担心起来,担心他们遇到麻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太阳离落下去的地方越来越近,饥肠辘辘的我坐在家门口盯着村头,盼望他们快点从枫树下闪出来。可是直看到太阳落山,直看到枫树的叶子由一张一张变成一团一团,直看到枫树的枝干糊成一片,他们也没有出现。虽然小路看不见了,枫树也看不见了,眼前一片漆黑,但我的目光仍然朝着它的方向,好像还看得见它,好像只要这么长久地看着,父母就会回来得快一点。
第二次长久地注视它,是我高考之后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那年夏天,我在县城参加完高考后,便回家跟父母劳动。为了节约用水,我剃了一个锃亮的光头,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在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流如雨的日子里,心里总是隐隐腾起一丢丢希望。那时满姐夫在大队做文书,每天傍晚都要回村。他说了,只要在队部看到我的录取通知书,就会提前飞奔而来。于是,每天下午我就伸长脖子遥望,第一次知道“把坳口望矮”是什么滋味,第一次晓得一个人跟一棵树可以望出伟大的友谊。是的,那年夏天,我望着它的叶子从深绿变成浅绿,发现即使每一片树叶都是绿的,但却有一层淡淡的黄晕提前笼罩在树冠上。我记住了它的粗枝,记住了它的整体和局部,记住了树叶如何在夕阳照耀下折射反光,而又因为风的干扰让那些反光若隐若现,记住了不同等级的风如何摇晃它,记住了夜色如何像浆糊渐渐挂满它的枝丫。直到快把它的每个细节都倒背如流时,我才接到满姐夫带回来的录取通知书。那份迟来的通知书,仿佛是为了腾出时间,让我更加仔细地打量它,了解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