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参观由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举办的“落地生根:公民权之旅” 巡回展,让笔者重新思考先辈离乡背井下南洋谋生,如何从移民到公民的心路历程,以及对建国一代的身份转变,对于他们的付出有更深的敬意。
受到每个本地家庭可能收藏着一张公民权证书的启发,笔者在翻阅家族的旧文件当儿,找到曾外祖父留下的旧身份证,开启了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长辈的认识。曾外祖父名赵添彬,是新加坡南洋赵氏总会的发起人之一。 总会于1955年在克罗士街45号成立,旨在团结宗亲,维护族群利益,以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此展所展出的1933年中华总商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提到,决定将“吾侨”改称为“华人”,以及“中华侨商”改称为“本地华商”,反映了把新加坡视为家的归属感。同年,海峡殖民地政府颁布《外国人条例法案》(Aliens Ordinance Act)控制大萧条时期的移民。法律规定所有非英籍人士被称为“外国人”(Aliens),抵达时须支付5叻币才可入境,一个月后再换取入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