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欧南中学将于2026年从约克山迁至盛港。半个世纪前,欧南中学乃全国15所工艺中学之一,其校址的前身是保良局(Po Leung Kuk)。
作为女子庇护场所,约170年前成立的圣婴堂比保良局早三个年代。当时民间互助,华社主要通过庙宇、社团和帮会;阿拉伯和印度商人兴建宗教场所;欧洲慈善教会服务各社群,俗称“圣婴姑娘堂”的圣婴女修道院(CHIJ)乃其中一例。
上世纪90年代修复完工的圣婴女修道院,易名赞美广场 (CHIJMES),依稀可见圣婴女校、圣尼各拉女校、教堂和修女宿舍(古德威尔屋,Caldwell House)的往昔丽影,孤儿院则已拆除。
19世纪中叶,法国修女拉克洛特(Mathilde Raclot)和三名伙伴在槟城创办亚洲第一所圣婴女校,校务上轨道后把相关经验带到新加坡,在古德威尔屋办学。第一批30名女学生当中,有14名欧洲和欧亚裔付费学生,其余都是被遗弃门外的孤儿。
圣婴女修道院持续扩展,兴建“圣婴堂”孤儿院,运作至1982年。重男轻女的年代,家长用破布或报纸包裹,把女婴放到修道院的小门外,有些附上红包答谢。这些弃婴无名无姓,估计多数来自穷困或破裂家庭;有些则因家长迷信,例如虎女被视为不吉利而遭遗弃。
新加坡自治后,圣婴堂外已不见弃婴,而是母亲或亲友直接抱着婴儿前来让修女抚养。其中有些私生子,怕被家人发现后对母女不利而抱来。有些家境好转后想领回自己的孩子,那时候没有DNA验证,骨肉相认的成功率不高。
维多利亚街这扇“希望之门”(Gate of Hope)让女孩重获新生,她们多数读完小学,有读书能力的继续升学,其他则接受职业训练,在圣婴堂居住至成年。有些女孩饮水思源,回来协助修女照顾后辈。
保护华族女子的保良局
圣婴堂收留的孤儿不分种族,相关资料显示以华人居多。1888年殖民地政府成立的保良局,则专为华族少女而设。保良局初创时位于竹脚妇幼医院,1926年搬迁至约克山后,国际联盟会(联合国前身)组团考察,赞誉可收容300人的保良局乃全球最佳典范。
19世纪的新加坡,常发生诱拐妇孺,逼良为娼,从中国贩卖人口出洋等事件。根据时任华民护卫司必麒麟(William Pickering),1884年新加坡有6600名华族女子,估计其中至少2000人是妓女。1887年实行的妇女与女童保护法令,赋予华民护卫司特别权力,把受欺凌女子、未成年妓女,以及被诱拐贩卖的女子带到“安全的地方”(保良局)。那些遭虐待的妹仔逃出来后,亦由保良局收留。
1895年清人李钟珏撰写的《新加坡风土记》,以中国游客的角度,记录保良局成立时期的社会风貌:“牛车水一带妓馆栉比,闻注籍于护卫司之妓女,共有三千数百人,而此外之私娼女伶(琵琶仔),尚不计其数。皆广州府人,或自幼卖出洋,或在坡生长者。频年香港贩幼女来坡,卖入妓院者踵相接。领事悯之,率同华绅言于英总督,允下护卫司议章保护,设保良局,以时查察,于是此风少息。”
1930年代初,新加坡立法通过“妇幼保护法令”和 “妹仔法令”,严禁人口贩卖。林秋美(Janet Lim)的英文著作“Sold for Silver”(1958年),阐述母亲在中国乡下改嫁,将她卖给人肉贩子,然后转售到新加坡当妹仔。林秋美因险遭男主人凌辱而逃生,华民护卫司把她送入保良局完成中学教育,日后成为圣安德烈医院护士长。
从保良局到少女收容所
二战前,保良局为女孩开办中英文课程和职业培训班,她们进得厨房,出得厅堂,成为王老五上门征婚的对象。社会福利厅还会后续家访,确保丈夫履行职责,让妻子过正常家庭生活。至于受雇妇女,当局关注的是工资是否合理,老板是否按时发薪等。
日据时期,保良局停止运作,此后没再复办。保良局原址易名为“女子工艺所”(Girls’ Homecraft Centre),一些未成年少女因跟家人不和离家出走,或被父母强迫结婚,亲自上门要求庇护;有些则是父母因女儿叛逆,请求政府代为看管。
新加坡独立后成立大巴窑少女收容所,21世纪由新加坡少女收容所继续引导边缘少女走回正途。
* 本文改写自2024年6月刊登在联合早报的《收容弃婴娼妓 弱势女子求救之门》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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