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博侮辱中印冲突阵亡解放军 仇子明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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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辣笔小球”仇子明在法庭上承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互联网)
网络大V“辣笔小球”仇子明在法庭上承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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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大V“辣笔小球”(原名仇子明)涉嫌侮辱在中印冲突中死亡解放军官兵的案件,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八个月。

根据中新网消息,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官方账号前天(5月31日)发布消息称,法院经审理查明,仇子明在今年2月19日为博取眼球,在住家使用粉丝数250余万的微博账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微博在网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仇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当庭表示绝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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