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国制裁法》具体反制措施 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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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常委会前天表决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并公布施行具体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等。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该法案详情解释说,制定反外国制裁法,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制、反击、反对外国对中国搞所谓“单边制裁”,维护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制措施方面,负责人说,法案第六条明确列举三类反制措施:一是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三是禁止或限制中国境内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同时还作了一个兜底性规定,即“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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