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是引用《香港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第5条采取行动。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回应时则批评,支联会财务报告一向公开清楚展示资金往来,她强调支联会并非外国代理人。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昨天去信支联会约10名常委及相关人士,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属于外国代理人,要求他们在两个星期内提交相关资料。

港警索要的资料包括:支联会的董事和职员资料、会议和财务纪录,以及与华人民主书院、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的联系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