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已因三起非法集结案被判囚20个月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昨天再被法院裁定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成立,并将于下周判刑。
香港去年的六四集会未获警方批准举行,但多名民主派人士仍坚持出席,他们其后被捕并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或“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其中,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及前网媒记者何桂蓝三人,因不认罪而一起受审。
审案法官胡雅文昨天说,黎智英在案发当晚到维园喷水池,可肯定是为了参与在该处举行的烛光仪式及记者会。黎从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口中得知何时点起烛光,并有跟李及其他被告站在一起,一同喊口号。他是在其他人开始步入维园时才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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