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近30年后,中国拟修订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其中,孕产妇据报将拥有自主选择分娩方式的权利,即便是丈夫反对,也可选择剖腹生产。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会议将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当中首次对“歧视妇女”的具体含义进行规定,提出保障妇女的“人格权益”,并明确禁止精神控制残害妇女的行为等。
其中,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孕产妇本人同意,在孕产妇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孕产妇本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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