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昨天通过法案修正草案,增订核心关键技术经济间谍罪,指向防止中国大陆等“境外敌对势力”经济间谍活动,窃取其芯片等核心技术。违法者最高可处12年有期徒刑及1亿元(新台币,下同,约480万新元)罚款。
综合中时电子报、联合报和中央社报道,台湾行政院昨天增订的还有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可处以10年监禁,5000万元罚款。
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陈欧珀表示,此次主要是透过《国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保护台湾核心关键技术,重惩不法经济间谍,严管受政府委托补助的核心技术人员未报准赴大陆,并严管中资企业绕道赴台、借人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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