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轰动一时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卷宗丢失案昨天宣判,前最高法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因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审获刑14年。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林清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19万3200新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上缴国库。

法院披露,王林清在2008年至2018年,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凯奇莱公司等两个单位和11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19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