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禁止文身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即使父母同意许可,包括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据中国民政部网站公布,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上周五回复网民提问时说,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应予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父母同意也不允许民政部称,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追究责任,要依据不同个案,根据有关办法及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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