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即,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一份题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文件。
说的是“能上能下”,但侧重点显然是在“能下”。《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3000多字的文件,对哪些是属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做出详细阐释。《规定》列出15种情形,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违背中共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观念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领导能力不足、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作风不严不实、品行不端等,都“不适宜担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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