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咏红:中共二十大前惩处政治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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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公开宣判,邓恢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央视新闻)
9月21日,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公开宣判,邓恢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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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中共二十大不到一个月,被指参与“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五名“警虎”与“政法虎”密集被判刑,并且都被重判。这既是在二十大前展示过去两年清洗“刀把子”(政法系统称“刀把子”)的成果,更是最高层在二十大换届前对党内团团伙伙、派系问题发出的威慑与清晰警告信号。

本星期三(9月21日),中国三个地方中级法院分别对三名“警虎”判刑。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下同,80万新元);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将被执行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100万元。

紧接着,原司法部长傅政华在受贿和徇私枉法罪名下,于星期四被宣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意味着这名曾经显赫一时的政法高干,余生都将在铁窗内度过。同日,曾被中纪委斥为“从未对党忠诚老实”,以30万美元(43万新元)“小海鲜”让人瞠目结舌的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因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等罪,也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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