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范本,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少过100万人的信息提供方须与境外接收方签订标准合同,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据中国网信办官网星期五(2月24日)公布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处理个人信息少过100万人的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须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办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重点评估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和风险等内容。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