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等案,星期四(12月11日)准备召开辩论程序。柯文哲当场质疑司法院制订的办法将法庭直播变成宣判后播放,且播放内容不包括被告最后的意见陈述,事后并在脸书指控司法院“带头违法”。
柯文哲因京华城和政治献金案,被台北地检署以收贿、图利、侵占和背信起诉,求刑28年六个月。台北地方法院规划星期四起两天内提示相关卷证,准备辩论程序。
立法院6月三读通过《法院组织法》第90条修正案,规定“于公开行诉讼之言词辩论及裁判之宣示所为之录音、录影,依当事人声请或依职权裁定以适当方式实施公开播送”。
柯文哲日前声请法庭全程直播,但台北地院合议庭仅裁准在全案审结宣判后五日内,将言词辩论及裁判宣示全程录音录影在司法院网站公开播放。柯文哲对此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分案审理中。
柯文哲星期四开庭前在台北地院门口说,这一天是台湾司法史上重要的一天,司法不可以变成当权者的统治工具,特别是不可以勾结媒体沦为政治打手,变成迫害人民的工具。
柯文哲说,他内心坦荡,希望真相可以水落石出,也希望法庭可以直播,让民众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并喊话:“你们到底在怕什么?你们有什么不敢让人知道的?”
法庭审理时,法官指根据司法院制订的办法,直播内容所谓的言词辩论,仅限于检察官的论告和被告的答辩(通常是律师代理),不包括被告最后的意见陈述,柯文哲当场质疑“为何作半套?”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在庭外受访时质疑,被告最后的意见陈述属于言词辩论一环,为何把它阉割掉? 立法院三读通过法庭直播制度,司法院花三个月订定一个“法庭直播阉割办法”,“谁给司法院这么大的权力?”
黄国昌说,他已建议国民党籍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翁晓玲排案审查法庭直播办法,“法庭直播办法不是可以让司法院为所欲为、恣意妄为的”。
柯文哲事后在脸书写道,审判长认为依照司法院的子法,法庭直播设计上就是事后播放,且从立法脉络来看也没有问题,他对此难以认同。“这等于是再一次剥夺遭到检媒集体霸凌羞辱、未审先判超过一年的我们,希望藉由公开直播,向社会大众完整陈述、捍卫清白的权利。”
柯文哲最后强调:“司法院带头违法,是可以被人民允许的吗?清白与程序正义,我们都要持续争取。”
亲绿营律师黄帝颖同天在脸书发文,指当初黄国昌提出的《法院组织法》修正案,白纸黑字写“言词辩论”,以及法院裁定以适当方式实施公开播送,没有明定柯文哲要求的“现场直播”与“最后陈述”。“柯文哲呛法官呛错人,问题出在黄国昌的粗糙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