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台湾行政院会星期五(12月26日)通过两岸条例修法的草案,将所有立法委员与公务员赴中国大陆纳入管制,必须经过许可才能出行。
据大陆委员会官网发布,台湾行政院院会通过陆委会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此次修法的重点,是台湾公务员赴大陆全面采用许可制。此外,立法委员、退离职未满三年的县(市)长、涉及国家机密以及曾经违规赴大陆的人员,必须经过审查获得许可之后,方可前往大陆。
另外,台湾民选公职人员赴大陆期间,如有接触中共党政军人员,返回台湾时必须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事由、过程等资讯,由权责机关公开揭露。
台湾陆委会称,此次修正旨在提升台湾安全维护与强化公民监督,防范中共统战渗透。
陆委会也澄清,赴大陆管制采用许可制,并非禁止前往大陆,而是基于保护台湾与公务安全必要的风险控制,且在最小管制原则下,相关规范主要针对公务员,并不会影响一般民众前往中国大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