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在野的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接连两天被告,被指涉嫌泄漏国防机密,或面对最高七年刑期。

综合台湾壹苹新闻网、ETtoday新闻云和三立新闻网等报道,黄国昌星期一(1月19日)参加台湾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针对国防部1.25万亿新台币(507亿新元)军购召开的机密专案报告会议时,将国防部提供的机密资料带离会议室,引发争议。

民进党籍台北市中正、万华区市议员参选人张铭右偕同律师詹晋鉴,星期二(20日)上午赴台北地检署告发黄国昌涉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刑法》有关泄密等罪。台北地检署已完成此案的分案,指派主任检察官张静薰侦办。

詹晋鉴表示,黄国昌的行为并非单纯程序疏失,而是涉及是否违法持有、携出、接触国防机密资料的重大法律问题,依法有必要由司法机关介入厘清事实、确认责任归属。即便资料最终被追回,也不代表过程本身不构成违法。

黄国昌被控星期一在立法院国防外交委员会机密会议中,将机密文件带出会议室,并在监视器死角停留42秒,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陈培瑜与律师黄帝颖等星期四(22日)赴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与《刑法》有关泄漏国防机密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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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颖说,此案不只是单纯的程序违规,黄国昌非委员会成员却出席并带出机密文件,却以“只有30秒”为由试图淡化事实,与监视器实际纪录不符,明显违反基本常识与保密义务。

黄帝颖表示,《国家机密保护法》普通泄密罪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过失泄密罪可处两年以下徒刑;而《刑法》泄漏国防秘密罪也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过失泄密罪两年以下徒刑,案件性质与法定刑度均相当严重。

对于指控,黄国昌表示当时走到茶水间,发现自己不小心带走资料,立刻回到委员会并缴回资料,过程仅约30秒,没有所谓被追回情事,批民进党在炒作议题。

对于接连被告,黄国昌质疑,民进党搞不清楚到底要适用什么法条提告,奉劝这群法盲不要一天到晚秀下限,等到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处分后,民进党到时候千万不要躲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