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去年因违反国安法被定罪,星期一(2月9日)获判20年监禁,台湾政府的大陆委员会谴责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区政府借国安名义打压自由人权,行政治迫害之实。

台陆委会星期一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中,要求大陆和港府应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释放黎智英,并吁请国际社会警惕大陆加速输出极权的风险。

陆委会表示,黎智英因违反香港国安法被判处重刑,不仅是剥夺他的人身自由,及践踏言论与新闻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执政者问责的基本权利。

陆委会指出,此案再次印证,在大陆“一国两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诺的自由权利形同具文,司法沦为政治打压、清算异己的工具。

陆委会强调,大陆和港府以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危害国安罪名对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将媒体影响力、国际连结等都纳入国安处置范围,意图形成跨领域、跨疆界的寒蝉效应。

延伸阅读

人权组织:黎智英获刑20年等于被判死刑
人权组织:黎智英获刑20年等于被判死刑
黎智英涉违反国安法等罪获刑20年
黎智英涉违反国安法等罪获刑20年

陆委会说,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单一个案,而是大陆加速极权输出的警讯。陆委会提醒台民众以香港的惨痛经验为戒,守护得来不易的自由生活;也吁请国际社会对大陆侵蚀自由人权的作为提高警觉,与台湾共同捍卫自由民主防线。

经过156天审讯后,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家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三项触犯国安法罪名成立。西九龙裁判法院星期一判处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

此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起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审讯案件,2023年开审。

根据《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的最高刑期为终身监禁;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首次定罪可判罚款5000港元(813新元)及监禁两年,之后定罪可判处监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