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全球首禁隐藏式车门把手后,正成为汽车行业规则制定者的中国官方明确,配备辅助驾驶技术的车辆中,驾驶员仍是确保行车安全的法律责任人。
中国最高法院星期五(2月13日)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汽车驾驶人在辅助驾驶功能激活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
指导性案例显示,浙江杭州一名王姓驾驶员,在去年9月凌晨醉酒后驾车。他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利用私自安装的、可以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智驾神器”配件,使车辆在实际无人监管状态下行驶,自己则坐到副驾驶座位睡觉。
该车行驶至目的地附近的路段后停下,因为挡道,被过路民众发现并报警。
杭州法院事后不久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姓驾驶员拘役一个半月,并罚款4000元人民币(731新元)。
最高法指出,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有关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系统监测、不在主驾驶位实际操控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高法说,指导性案例旨在解决案件审判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明确类案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这意味着上述裁判结果将成为中国各地法院的判决参照标准。
中国科技巨头小米制造的一辆电动汽车,去年3月在辅助驾驶状态下撞车后爆燃,造成车内三名大学生死亡,引发了公众对汽车广告宣传具备自动驾驶能力的担忧。北京随后警告主要车企当局将更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指导性案例公布不久前,中国官方2月2日已发布新安全标准,规定在华销售汽车必须配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意味着中国成为全球首个禁用隐藏式门把手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