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被通缉香港人郭凤仪的父亲协助处理女儿保单的案情严重,判他入狱八个月。
综合网媒“香港01”和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逃亡美国后,2023年被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悬红100万港元(16万1549新元)通缉。
她的父亲郭贤生因更改女儿保险单内容,以及企图提取保单近9万港元结余,被控《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处理潜逃者的资金”。
西九龙裁判法院2月11日裁决,案件将于2月26日判刑,郭贤生在这期间需还押。这是香港在国安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下所作出的首例此类判决,69岁的郭贤生否认控罪。
西九龙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认为,此案案情严重,涉案资金并非小数目。案情也涉及冒充潜逃者的签名,属不诚实行为,于是把量刑起点定为九个月,考虑被告年事已高,也没有前科,酌情减刑,郭贤生判囚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