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太子集团涉嫌在台湾洗钱逾107亿元(新台币,4.3亿新元),台北地检署起诉太子集团首脑陈志等62人及13家涉事公司。陈志今年1月已被引渡回中国大陆。

综合《联合报》《自由时报》等台湾媒体报道,太子集团在台洗钱案经过140天侦查,星期三(3月4日)侦结。

台北地方检察署追出集团非法洗钱金额逾107亿元,侦查中扣押动产、不动产总值逾55亿元,依据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加重诈骗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对集团创始人陈志等62人及13家公司提起公诉。

据悉,北检对陈志的每一罪都求刑法定最高刑度,对他的心腹李添求刑20年,对逃亡中的陈秀玲求刑18年。另有24人获缓起诉、一人不起诉,并对三名在逃成员发布通缉。通缉中三人即天旭登记负责人、新加坡籍杨星发及大陆籍郭博君、马来西亚籍周永顺(音译,CHOW WING SOON)。

现年38岁的陈志生于中国,2014年入籍柬埔寨。他于去年12月被剥夺柬埔寨公民身份,后被驱逐出境。今年1月,陈志被押解回中国大陆,并被标注为中国大陆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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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检察官去年10月8日对陈志等人提起公诉,且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也将太子集团在台湾境内所设的九家公司及三名台湾人列入制裁名单,于同年10月14日对外公告。

北检星期三以书面答覆向《联合早报》证实,侦查期间也通过台湾法务部,依司法互助程序向美国等国家提出司法互助请求。针对本案通缉的外籍被告,后续也会视案件需要循程序向相关国家提出司法合作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