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前立委陈欧珀和妻子徐慧谕涉贪被判刑。

综合台湾《自由时报》《太报》等报道,陈欧珀被控收受463万余元(新台币,下同,18万6311新元)贿款,为海商业者和优步业者在立法院推动《商港法》修正案,并与妻子徐慧谕共同诈领助理费411万余元。徐慧谕则另涉侵占两人共同掌控的台湾劲宜兰发展协会公款110万元。

台北地检署去年8月28日侦结,依涉犯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等起诉陈欧珀,并求刑24年两个月,以及对徐慧谕求刑八年八个月。

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二(4月14日)审结本案,裁定陈欧珀应判处16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六年。陈欧珀妻子徐慧谕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三年,此案可上诉。

起诉书指出,陈欧珀在任职立委期间,疑似收受联兴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贿赂,并利用立委职权召开协调会等,推动《商港法》等案,要求台湾港务公司减免联兴公司于基隆码头的租金、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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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兴时任董事长洪英正于2016年至2020年间,通过陈欧珀的助理兼顾问洪文宗每月5万元的顾问费,陈欧珀前后共收受413万5922元。

检方也查出,台湾交通部于2018年间规划限缩租车业与优步载客的经营范围,台湾租车业品质保障协会理事长萧明仁、台北市小客车租赁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世璋等四名业者为阻挡修法,请求陈欧珀协助。

陈欧珀得知后,涉嫌收取50万元贿款,还指定业者捐款到他和徐慧谕共同掌控的台湾劲宜兰发展协会账户。后来陈欧珀召开协调会并质询交通部,但未成功阻挡修法。

陈欧珀还与徐慧谕透过六名助理从2012年到2022年浮报助理薪资,诈领411万2170元作为办公室的零用金。徐慧谕则私挪台湾劲宜兰发展协会公款110万元,用以支付她高达百万元的保险费,还有部分被她拿来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