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医保局表示,医疗机构可以使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外的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临床选药过程中的“一刀切”现象。
中国网报道,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星期三(4月1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原则,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
施子海指出,国家医保局将强化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对医药机构主要是指导医疗机构按规定和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不过在集采协议外,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其他的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临床选用过程中的“一刀切”,更好的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对于中选企业,将严肃处置供应不及时、影响临床使用的企业,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质量可靠。
此外,国家医保局也将是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包括提高集中带量采购与临床选择的匹配度;优化中选规则,采用竞价、询价、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理性竞争。
第三,将加强对地方集采工作的指导,统筹各省际联盟采购规则的相对统一,加强对地方开展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的指导等。
施子海强调,医保部门将持续压实企业保供保质的第一责任,出现供应或者质量问题的,将严格按照规则取消中选资格,列入违规名单,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限制投标资格。
官方也将持续配合药监部门强化对集采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并欢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
